Aa
被行政处罚单位:宁波恒晨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4〕14号
违法事实: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16869.9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2月2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