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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浙监能稽查〔2024〕24号)
2024-03-20 17:05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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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4〕24号

违法事实:违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一百零一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15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15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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