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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2009-01-2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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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杭州电监办发出通知,在全省电力企业中建立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考核工作制度,以此进一步规范浙江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激励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好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根据电监会的工作部署,2007年1月,浙江开始实施电力监管统计报送工作。两年多来,全省电力监管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不断深入,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率不断提高。但是工作开展中存在不平衡问题,少数单位对此没有足够重视,影响了电力监管统计工作的开展。为此,建立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考核制度非常必要。
  《浙江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考核工作制度》明确了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考核的基本方式和报送考核的基本量化指标。根据考核制度,每年年底,杭州电监办将对各报送单位逐一打分,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规定做好统计报送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直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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