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供电负荷率是提高供电能效的有效手段,它能使有限的电力发挥更大的供电效率,对解决浙江缺电形势下尖峰负荷过高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浙江电监办结合开展保障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把提高供电负荷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输供电部门的有关同志多次深入供电企业调研,了解提高供电负荷率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对不同负荷特性地区的典型负荷曲线进行深刻剖析,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浙江电监办要求全省各供电企业要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实现年平均负荷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浙江省电力公司积极响应这项工作,已制定了《关于下达2012年用电负荷率计划值的通知》,鼓励各地挖掘低谷用电潜力,提高网供用电负荷率,以月度为单位,实时促进低谷用电奖励机制,并将用电负荷率考核纳入各地市级供电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将负荷率与供电企业负责人绩效考评挂钩,提高各供电企业开展削峰填谷、提高负荷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浙江各地提高负荷率工作已有效开展,宁波、绍兴等地区对当地各负荷特性的用户展开了个性化分析,制定了提高负荷率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