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持续做好全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6年度全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一)用电基本情况
1.电量情况: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3873.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8%;全口径售电量3328亿千瓦时、增长7.9%。
2.负荷情况:统调最高负荷6548万千瓦。
3.用电户数: 2593.1313万户。
(二)供电基本情况
1.两率基本情况:城市供电可靠率99.9764%,同比上升0.0024个百分点;电压合格率99.999%,同比增长0个百分点。农村供电可靠率99.9203%,同比下降0.0083个百分点;电压合格率99.929%,同比增长0.244个百分点。
2.全年停电情况: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3.故障抢修情况:全年共处理工单53.02万张,平均到达现场时间27.61分钟,故障平均恢复时间87.11分钟。
二、全省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全省供电企业能够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充分重视供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发布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供电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同时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办报送供电相关信息,便于我办及时有效掌握全省供电情况,部署相关工作。
(一)信息公开途径
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大多采用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营业厅公告栏或自助查询机、当地报纸以及电视媒体作为主要信息公开途径。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还在公司门户网站(www.zj.sgcc.com.cn)开辟了“公司信息公开专栏”,对相关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通过微信服务号、“掌上电力”APP、微博、95598互动服务网站、供电营业厅等方式主动做好企业信息公开。2016年度,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过“国网浙江电力”官方微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02条。通过“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微信服务号推送各类文章197篇。
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通过龙湾政务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发布途径,主动公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用电业务程序及时限、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企业信息等有关信息。公司建立了24小时接听电力服务热线(86865598)、投入使用公司门户网站(www.86865598.com)、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电力信息。
(二)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情况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各供电企业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企业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等内容。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各供电企业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公开用电业务办理程序和业扩报装时限要求。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各供电企业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掌上电力APP等途径公开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及“两率”情况:各供电企业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公布供电“两率”完成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各供电企业通过多种平台发布停限电信息,主要发布途径包括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掌上电力APP等,各供电公司还通过当地媒体提前7天发布计划停电信息公告;对于临时停电信息提前24小时进行公告。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法律法规:各供电企业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公开相关电力法律法规及各类电力行业制度标准。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各供电企业在营业厅和企业门户网站设置电力服务热线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还在营业厅和企业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个不准”相关内容。
8.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各供电企业将用户受电工程供电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对供电企业统一组织的用户受电工程,由用户参与开标,或在其招投标结果统一在社会招标平台进行公示;收取住宅小区受电工程配套费的供电企业将相关信息于营业厅、便民资料手册进行公开。
9.信息公开年报及指南:各供电企业均按规定按时报送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报,并通过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年报及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况
2016年,全省供电企业共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2件按规定进行了公开,另7件不属于相关供电企业公开范围。
三、监管意见
(一)全省各供电企业要重视和加强供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将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完备地进行公开,让广大用户掌握和了解相关信息。
(二)全省各供电企业要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梳理各类需公开的信息,定期维护,及时公开,确保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全省各供电企业要加强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领导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效运作。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