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举报,今年1月4日我办对浙江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涉嫌越级施工行为立案稽查。浙江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系浙江丽水电业局职工入股企业,持有承装(修、试)电力业务三级许可证。经查实,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浙江滩坑输电线路安装工程(滩坑电站门架-20#)过程中违规越级承接工程,又以劳务分包形式将工程分包给安徽池州城建公司,造成一死一伤安全事故。到举报人举报的半年时间里,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没有依规向电力监管机构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丽水电业局也没有掌握相关的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据我办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上述违规行为目前在浙江供电企业职工入股的承装(修、试)企业中较为普遍存在,其根源在于有关供电企业及所属的承装(修、试)企业谋求垄断利润。这些违规行为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极有可能影响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及供电(电网)企业的社会形象。为此,我办依法对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日前,向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出了监管建议函,提出以下监管建议:
一、要加强对电力工程招投标及后续相关工作的管理。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在系统内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及后续相关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制度上,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转包、劳务分包过程和环节的管理和约束。
二、要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掌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力监管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和电力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要在制度上进一步落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和电力监管信息报送的各项措施,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和电力监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三、要切实加强对在建电力工程施工的动态管理。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进一步研究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着力解决基层供电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和施工中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基层供电企业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严格追究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上玩忽职守的责任,严肃及时查处基层供电企业瞒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行为。 对上述建议的落实情况,我办将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