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处室协同、行政处罚委员会审核把关的规范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限要求,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都能快速启动信息归集程序。据统计,2023年1月1日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7件,其中经行政处罚委员会决定不予归集数量5件,应归集数量62件,实际归集数量62件,归集率达到100%,实现“应归尽归”,有效提升了能源监管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优化信用信息管理流程,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