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浙江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完成了《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浙江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和《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三项细则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紧密衔接今年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浙江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和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系统性地对三项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储能入市机制,确定新能源和储能电站参与现货电能量和调频辅助服务入市门槛、交易机制及相关参数;二是新增新能源优先消纳原则,明确在火电与新能源报价相同时,新能源优先出清,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三是新增风险处置相关内容,根据《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明确了一类风险和二类风险定义和处置措施;四是完善市场力监测及缓解机制,按照市场力监测模拟试运行情况,对市场力监测相关计算公式及参数进行修正完善明确市场力缓解措施;五是统筹合并历次市场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场公告,优化完善市场管理相关条款,提升市场运行的合规水平;六是按照《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要求,统一了电量、电价和电费的度量单位。
修订过程中,浙江能源监管办广泛征求了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并组织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交易机构以及主要发电企业和部分独立售电公司开展讨论,逐条研讨论证,力求细则规定公平合理可操作,充分体现开门搞规则的要求。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加强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纠偏,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