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电力市场建设,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效能,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了《2026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审查评估工作。
评估期间,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题交流讨论,充分听取了电规总院和中电联行业专家、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等多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浙江能源监管办结合国家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并统筹考虑新能源入市要求与转正评估意见、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现存问题、电力保供稳价面临形势及电力市场建设目标任务,形成了审查评估意见。
评估认为,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相关工作安排,继续推动新能源、储能等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扩大了部分电源参与市场交易的规模,进一步推动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对于深化浙江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2026年继续通过实施偏差收益回收,进一步优化滚动撮合投放电量等方式,对市场过度投机行为进行抑制,有利于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同时当前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