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工作的通知》,向全省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企业部署专项监管工作。
本次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重点聚焦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以及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
浙江能源监管办将会同华东区域内派出机构组成工作组,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对部分供电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现场监管。对于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各级供电企业开展对照整改,深入剖析和整治“获得电力”服务共性问题,全面提升监管成效。
浙江能源监管办要求全省供电企业和增量配电企业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管取得实效。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针对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结合新一轮“获得电力”改革任务和监管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制度流程,推动从源头治理,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