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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4〕38号)
2024-07-12 09:09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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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大连昕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4〕38号

违法事实:在庆元百花岩风电项目中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金额:59486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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