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两个细则”)以及《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宾金直流(溪洛渡部分)跨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监能市场〔2015〕10号)要求,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浙江电网2024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进行了统计和计算,有关发电企业对运行结果数据进行了核对。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按规定向我办报送了2024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明细清单。我办通过网站对2024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进行了公示。
根据“两个细则”规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电网2024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见附件)。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据此通知,将“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连同2025年3月份电费一并进行结算。
附件: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发布浙江电网2024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