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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平阳鳌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6〕16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金额:160615.21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3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