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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6〕49号)
2026-06-08 09:31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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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6〕49号

违法事实:违反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821980.1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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