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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持证企业许可服务工作,我办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筛查,至2026年12月31日,浙江省将有61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到期,现予提醒通告。
请各相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5年第30号)等相关规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防止许可证过期失效。
联系电话:0571-51102765
工作邮箱:zzgzzjb@nea.gov.cn
2026年7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证到期企业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