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监能稽查〔2026〕66号)
2026-09-04 17:29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Aa

字体:
|
|

被行政处罚单位:浙江潮远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6〕66号

违法事实: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九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7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8月2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