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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方承接电站运营业务是否需要承修承试资质的问题的答复
2025-09-02 17:15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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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电站股东方(非控股股东)承接本电站生产运维业务是否需要相应的承修承试资质?

留言时间:2025-08-28

答复:  

您好,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30号令)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取得许可证。上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含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答复时间:2025-09-02

答复单位:资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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