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军事电力建设工程,核电站核岛建设工程,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下小型水电建设工程,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建设工程,企业自备电厂建设工程,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含用户侧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即在用户所在场地建设,与用户电力设施共同接入电网系统、关口计量点物理位置相同或相近的新型储能电站工程),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园区热电联产等兼具电力属性的市政和综合利用工程等不适用本规定。需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以上建设工程,按其行业规定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应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 公司厂区新建一座220kv变电所,一台120Mva主变,普通用户。 请问如何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盼速回,急用。谢谢。
留言时间:2026-4-30
答复:您好!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军事电力建设工程,核电站核岛建设工程,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下小型水电建设工程,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建设工程,企业自备电厂建设工程,用户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含用户侧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即在用户所在场地建设,与用户电力设施共同接入电网系统、关口计量点物理位置相同或相近的新型储能电站工程),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园区热电联产等兼具电力属性的市政和综合利用工程等不适用本规定。需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以上建设工程,按其行业规定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应质监机构进行质量监督。用户变电所不属于电力质监范围,其质量监督管理不属于我办职责,具体请咨询住建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答复时间:2026-5-8
答复单位:监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