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摘要
杭州市区某体育中心物业公司聘用的女电工章某所持电工证于2012年7月到期,且章某实际年龄已超55周岁,无法办理电工证续期注册。经我办教育,物业公司主动辞退该女电工,另行聘用合法电工。
二、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日,我办收到举报人来信,举报杭州某体育中心物业公司聘用的高配电工章某,所持电工证已过期,目前仍在岗从事电气相关工作。
经审查,符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受理的条件,同日决定受理。
三、调查取证和处理程序
受理举报后,我们立即与举报人取得了联系,核实了详细情况。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通过我办电工进网许可证查询系统,发现该电工证的有效期为2012年7月份,且没有办理延续,目前属于过期无效阶段。并且章某年龄已超过55周岁,按照规定,不能办理延续,因此认定章某已不适合再持有电工证从事电气相关工作。
随后我们联系杭州供电公司,要求协助我办调查举报事项,派员去物业公司现场确认有关情况。杭州供电公司立即派用电检查人员前去核实,发现举报基本属实,要求物业公司辞退该女电工。该物业公司于2月24日办理了章某离职手续。
四、事实认定和处理结果
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25号)第八条规定,持证电工申请续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男性不满六十周岁,女性不满五十五周岁。章某所持电工进网许可证到期未注册,且年满55周岁,已不具备从事进网作业资格,不得从事电工岗位工作。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电工进网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进网作业。鉴于杭州某物业公司主动整改,且未造成不良后果,我办未进一步对该物业公司作出处理。
五、评价与总结
国家能源局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主要依据是原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办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依法注册方可从事进网作业。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根据管理办法出台了《浙江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细则》,对进网电工证续期的相关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电工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用人单位要注意审查电工进网许可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要加强对进网电工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查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能源监管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