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12398(含12398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能源监管投诉举报事项,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现将2017年6月份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有效信息基本情况
浙江能源监管办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151件,环比下降1.95%,同比大幅度增长。
当月有效信息按类别分类,咨询132件,占有效信息的87.42%;投诉3件,占有效信息的1.99%;举报1件,占有效信息的0.66%;反映供电服务问题的诉求8件,占有效信息的5.3%;表扬、建议等其他方面7件,占有效信息的4.63%。
当月有效信息按行业分类,传统电力行类116件,占76.8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12件,占7.95%;石油天然气行业类1件,占0.66%;其他事项22件,占14.57%。
从地域来看,按照总有效信息数量排序,杭州市、金华市、温州市列辖区内前3位;按照形成的投诉举报数量排序,台州市、温州市、金华市排在辖区内前3位。
二、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6月份收到12398中心下派投诉举报工单4件,反映供电服务问题的求助类工单8件,同比大幅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能源监管办派出监管机构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求助工单共13件(其中1件属于上个月工单)进行了受理。
从受理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传统电力行业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其中传统电力行业共1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件。
三、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6月份办结投诉举报事项共13件(其中往月受理的12件,本月受理的1件),办结求助类工单8件;其中部分属实及属实的3件,不属实的18件。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浙江能源监管办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对属实的投诉举报,通过责令整改的方式,要求供电企业及时纠正;对投诉不属实的投诉举报,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消除误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群众反映的求助事项,浙江能源监管办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积极联系能源企业,及时解决反映人的实际问题,维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12398热线部分投诉举报事项具体处理情况见附件)
附件:
2017年6月12398热线部分投诉举报事项具体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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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投诉 举报单位 |
反映事项摘要 |
处理措施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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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公司 |
群众反映:之前向许村镇供电所供电所申请临时电表,供电所收取押金6750元,没告知3年之后不退押金,现在电表已经不用了,去注销时候告知押金不退,联系95598称再查一下,用户对供电所之前没有告知不退押金的行为强烈不认可,强烈要求投诉。诉求:供电所把押金退回,尽快处理此事 |
经调查,投诉事项属实。与用户签订的临时用电合同中未约定3年后是否退还临时用电费。在临时用电合同到期前也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对超过3年的临时用电费是否退还进行明确。责令供电公司整改,举一反三对在办的其他临时用电用户进行排查,合理合法处理临时用电费问题,并向用户致歉,做好解释工作。对超出3年的临时用电费的处理需按规定与用户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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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网浙江永康市供电公司 |
群众反映:东城街道枫楼村用户一个月之前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用电(三相电,低压380V),供电所工作人员称让用户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就可以安装,但一直没有安装,后工作人员称营业执照地址与事实不符,不给安装,让用户找所长协商。联系了95598,因公司法,不能安装,已向其他地区供电所工作人员询问,告知这个情况是可以安装的(用户称自己的营业执照,借给他人,他人都可以申请,为什么不给用户申请安装电表)强烈不认可,要求投诉。诉求:尽快安装电表。 |
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低压非居民新装业务规范,用电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未明确要求用户的用电地址、营业执照地址和有效产权证明的地址描述一致,当地供电所的做法依据不足。要求供电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举一反三对在办的同类业务进行排查并妥善处理,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