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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监管办2026年一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026-04-08 11:13 来源:浙江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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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26年一季度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情况

(一)投诉接收情况

2026年一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受浙江省投诉133件。从投诉内容看,全部集中在电力领域。从被投诉对象看,杭州地区供电企业30件,宁波地区供电企业16件,嘉兴、台州、温州地区供电企业各15件,金华地区供电企业13件,绍兴地区供电企业11件,湖州地区供电企业7件,丽水地区供电企业4件,舟山地区供电企业2件,衢州地区供电企业1件,增量配电企业4件。

(二)投诉处理情况

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受的133件投诉中,应在3月底前办结129件,能源企业已办结129件,及时办结率100%。截至目前回访满意47件,回访不满意工单43件,尚未回访39件。回访不满意工单中,杭州地区供电企业11件,宁波、温州地区供电企业各6件,湖州地区供电企业4件,嘉兴、台州、金华、绍兴地区供电企业各3件,丽水地区供电企业2件,衢州地区供电企业1件,增量配电企业1件。

表 1  投诉事项处理情况

被投诉对象

应办结投诉

件数

及时办结

件数

及时办结率

杭州地区供电企业

29

29

100%

宁波地区供电企业

15

15

100%

温州地区供电企业

15

15

100%

绍兴地区供电企业

11

11

100%

湖州地区供电企业

7

7

100%

嘉兴地区供电企业

13

13

100%

台州地区供电企业

15

15

100%

金华地区供电企业

13

13

100%

丽水地区供电企业

4

4

100%

衢州地区供电企业

1

1

100%

舟山地区供电企业

2

2

100%

增量配电企业

4

4

100%

(三)投诉热点问题

一是杭州、宁波等部分用户反映充电桩报装位置远问题,对无法报装380V充电桩提出异议。

二是嘉兴、台州等部分用户反映在未改变用电习惯的情况下电费电量高问题。

三是宁波、温州等部分用户反映供电企业设备架设在用户楼房附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二、申诉情况

(一)申诉接收情况

2026年一季度,我办接收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转办申诉事项18件,当季投诉申诉率10.08%,按地区分:湖州5件,金华、宁波各3件,杭州2件,嘉兴、丽水、绍兴、台州、温州各1件。

(二)申诉处理情况

2026年一季度,我办依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受理申诉事项12件,申诉事项主要反映电力行业的供电服务、电力安全及并网发电。经我办依法调查,已办结申诉13件(含往期结转)。

表2  投诉事项申诉情况

被投诉对象

投诉申诉情况

办结投诉件数

接收申诉件数

投诉申诉率

杭州地区供电企业

29

2

6.90%

宁波地区供电企业

15

3

13.33%

温州地区供电企业

15

1

0

绍兴地区供电企业

11

1

9.09%

湖州地区供电企业

7

5

42.86%

嘉兴地区供电企业

13

1

7.69%

台州地区供电企业

15

1

6.67%

金华地区供电企业

13

3

23.08%

丽水地区供电企业

4

1

0

衢州地区供电企业

1

0

0

舟山地区供电企业

2

0

0

增量配电企业

4

0

0

注:投诉申诉率的计算方式为来源为本季投诉的申诉数/本季办结投诉数。

(三)申诉热点问题

一是反映供电公司违规办理屋顶光伏并网问题。

二是反映供电公司变压器及电线杆不符合安全距离问题。

三是反映供电公司违规施工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三、举报情况

(一)举报接收、办理情况

2026年一季度,我办收到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转办举报线索24件。从举报内容看,承装(修、试)许可方面23件,用电报装1件。按地区分:杭州6件,湖州、台州各5件,金华3件,丽水、衢州、绍兴、温州、舟山各1件。

(二)举报热点问题

一是反映违规冒用电工证问题。

二是反映光伏设备安全性问题。

三是反映项目违法分包问题。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为深入有效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对做好投诉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压实投诉办理主体责任。杜绝推诿懈怠思想,对涉及多部门协同的事项,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确保群众诉求“受理顺畅、承接有力、办理扎实”。二是严把投诉处理质量关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基层矛盾化解有效做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件投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强化突出问题源头治理。针对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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