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专项督导工作,对违反《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各级供电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作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供电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前做好审核工作,避免发布的信息失真、时间内容不符合实际等问题发生。
三、严格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的信息内容,按时上报。
主办单位: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黄龙路8号浙江电力生产调度大楼7楼
邮编:310007 电话:0571-51102745 传真:0571-51102733 值班电话:0571-879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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