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我办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是国家能源局在浙江设置的省级监管机构。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可点击:xx查询。
本机关产生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登录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查询,网址为:xx。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办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从我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浙江能源监管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地址:xx。工作时间:xx。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以从我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自行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到我办,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人:xx。地址:xx。邮编:xx。
3.传真提交。申请人可以从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自行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传真至我办,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xx。
4.网络平台提交。申请人可以从我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自行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xx,咨询电话:xx)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